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2    浏览次数:

科字〔2015〕41 号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依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冀科计函〔2015〕83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201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自筹经费项目开始申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

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专项

2.高端装备制造专项

3.新材料技术专项

4.新能源与智能电网专项

5.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6.钢铁产业技术升级专项

7.新药创制技术专项

8.节能环保技术专项

9.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二)现代农业科技工程

1.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

2.绿山富民科技工程(专项)

(三)科技惠民工程

1.科技治霾双百专项

2.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专项

3.社会科技事业及医疗卫生技术专项

4.食品安全科技专项

(四)科技服务业促进工程

1.科技服务信息化专项

2.科技文化融合专项

(五)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

1.软科学研究专项

具体支持重点、优先领域和申报条件,参见《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限制申报条件

1.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

2.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3.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与财政资助经费项目申报、审核程序相同,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河北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中“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通知通告”栏目)。有申请项目的老师请与科研处相关科室联系,索要申报系统登录号(原有账户可继续使用)。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务于2015年10月9日前将申请书电子数据上传完毕(项目需在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申报程序详见附件),于2015年10月13日前将申请书的纸质材料(带有河北省科技厅水印的)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

为提高我校在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的竞争力,确保自筹经费项目研究的质量,希望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认真把关。并填写知情同意书。另外,在提交申请书同时预交自筹研究经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1万元/每项,软科学研究项目0.5万元/每项。

软科学项目联系人:王大江

联系电话:8076155

电子邮箱: kfq_kyc@163.com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联系人:胡铁锋

联系电话:8058992

电子邮箱:tiefenghu@126.com

附件:申报相关附件UpLoadFiles/file/2015-09/2015092216073867602.rar

科研处

201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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