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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3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六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于2018年3月11日召开,现就有关提案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六届五次教代会召开。

二、提案规范要求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经过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的改革、发展以及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教代会讨论审定,并转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答复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教代会提案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本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有权提出提案。代表提出提案,应注重事先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能客观反映教职工的意见。

(一)内容规范

本次教代会中心议题为如何推进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建设河北海洋大学、集中办学等中心工作。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

凡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后勤管理、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大学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提出的具体建议;

3、对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的具体建议;

4、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提出的具体建议。

下述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3、纯属各党派及群众组织、人民团体内部的问题;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5、属于本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

6、有关学术研究的问题;

7、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8、学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二)格式规范

提案应一事一案,并至少有2名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及附议人应亲自签名。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提案。

提案要按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反映大事、事实清楚、分析有理、建议具体”的要求撰写。提案包括三个部分: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理由,即提出提案的原因、依据或情况分析;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提案的书写必须使用统一印发的《提案征集表》,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书写,可以打印。

不符合上述规范的视为无效提案。

三、提案提交程序

代表提案在教代会开会前先交给所属分工会,由分工会交所属代表团,由各代表团进行初审,主要审定提案是否完整规范,内容是否符合提案范围,是否具有立案价值。相同或类似的提案,由代表团综合为一案向大会提出。

各代表团将初审后的提案,在召开教代会期间统一提交大会秘书处。

四、提案审议处理

各代表团初审后的提案,会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进行审议,并作如下处理:

1、对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予以立案;

2、对不符合立案规范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区别情况作如下处理:

⑴ 有参考价值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

⑵ 内容不确切、事实不清、空泛、笼统、抽象,或解决问题的建议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退回提案人;

⑶ 内容不应列为提案的,退回提案人。

附件六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

第六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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